解释 : 令既具, 未布,恐民之 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 民有能徙置北门 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 予五十金,以明不 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