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 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