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 敢乘车入其县廷。之 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,事可 出,出之;不可者, 各厌其意,然后乃敢尝酒食。 诸公以故严重之,争为用。 邑中少年及旁近 县贤豪,夜半过门常十馀车,请得解客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