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