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