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