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