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