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