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 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 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 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