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 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