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 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 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