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 不相任,故喘,不 当医治。脉 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 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 之,不应天道四时 。後闻医 灸之即笃,此论 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 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 步广志, 以適筋骨肉血 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 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