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 民之不信,已乃 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 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 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 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 之,辄予五 十金,以 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