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