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