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 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 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