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 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 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 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