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