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 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 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