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 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