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