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