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 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