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 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 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