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 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 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