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