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 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