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悦。於是行督责益严,税民深者为明吏。二世 曰:“若此则可谓能督责 矣。”刑者 相半於道, 而死人日 成积於市。杀人众 者为忠臣。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