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