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 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 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