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