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 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 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 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 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 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 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 功论,不 得为属籍。 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 妾衣服以家 次。有功者显荣, 无功者虽富无所芬 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