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 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 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 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 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 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 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 不敢言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