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