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 ,某日可 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 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