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 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 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 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 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 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 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