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