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