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