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