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 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