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