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 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 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 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