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