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 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一岁至千 馀章。章大 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 定之。於是 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 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 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 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