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 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 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 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 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 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 吏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 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