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