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