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 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 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 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 之,以故不得死 ,遂入廷 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